洗腳禮
信洗腳禮係與主有分,及教訓相愛、聖潔、謙卑、服事、饒恕之典禮。對每一個受浸者,要奉主耶穌聖名給予洗腳一次,至於彼此洗腳,必要時亦可行。
一、與主有分
「逾越節以前,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……就離席站起來,脫了衣服,拿一條手巾束腰。隨後把水倒在盆裏,就洗門徒的腳,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。挨到西門彼得,彼得對他說:主阿!你洗我的腳麼?耶穌回答說:我所作的,你如今不知道,後來必明白。彼得說:你永不可洗我的腳。耶穌說:『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了。』西門彼得說:主阿!不但我的腳,連手和頭也要洗。耶穌說『凡洗過澡的人,只要把腳一洗,全身就乾淨了。』……我給你們作了榜樣,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作的去作。……你們既知道這事,若是去行就有福了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、4~10、15、17節)。
1.主耶穌為門徒洗腳,是在釘十字架之前的晚間,與門徒同用最後的晚餐時,在耶路撒冷的樓房上,為門徒祝謝聖餐之前,主離席脫外衣,拿手巾束腰,以僕人的打扮為門徒一一洗腳。
2.當彼得拒絕接受洗腳時,耶穌告訴他,洗腳的事如今不明白,後來必知道。可見在道理上是極重要的一件奧秘。
3.當彼得說,你永不可洗我的腳時。耶穌卻說了極重的話: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了。」讓彼得著急得不得了,「主阿,不但我的腳,連手和頭也要洗。」乃因門徒撇下所有跟從主,就是要與耶穌的愛、恩典、永生、天國、聖潔、福氣有分,若與主無分,那信主也枉然。顯然可知「主的洗腳是超過猶太人洗腳的風俗,帶著與主有分的作用和奧秘,與得救有密切關係。」
4.主以「凡洗過澡的人」來表明「受過大水浸禮的人」;「只要把腳一洗,全身就乾淨了」,乃表明凡受過洗禮的人,只要再接受「洗腳禮」,就能達到完全聖潔的地步。是故,信主的人,理當先接受浸禮,再接受洗腳禮,然後參加聖餐禮。
5.洗腳禮有耶穌親自示範,並吩咐我們照樣遵行,且與得救攸關,故成為真耶穌教會的聖禮之一。
二、重要教訓
1.教訓我們,當效法主愛門徒到底的愛去愛弟兄
「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……(耶穌說)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,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;我怎樣愛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相愛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、34節)。可見洗腳禮教訓我們「要追求像主一樣完全的愛心」。
(1)凡受洗罪赦而歸屬基督的人,主以洗腳來表明祂愛屬自己的人愛到底。是一種徹底的愛。
(2)主在我們還軟弱作罪人時就愛我們,顯明主的愛是無條件的愛。
(3)主洗門徒的腳,並用所束的手巾一一擦乾,顯明主的愛是完全又聖潔的愛。
(4)要出賣耶穌的加略人猶大,主也為他洗腳並擦乾,表明主的愛是完全饒恕的愛。
2.教訓我們要保持聖潔,不可再走不義的路
(1)「只要把腳一洗,全身就乾淨了。」乃勉勵受浸歸主的人「要追求完全的聖潔」,要將「心腳」洗乾淨,誠如經云:「你要保守你心,勝過保守一切;因為一生的果效,是由心發出。……要修平你腳下的路,堅定你一切的道。不可偏向左右;要使你的腳離開邪惡。」(箴言第四章第23、26、27節)。
(2)「你們不都是乾淨的」,乃暗喻十二門徒中有猶大要賣主,亦在提醒猶大要洗淨自己的貪慾,不要將為錢賣主的心付諸行動;同時,也提醒所有門徒,「凡稱呼主名的人,總要離開不義。」(提摩太後書第二章第19節)。是故,凡作基督徒的,都當與世俗分別為聖,要過聖潔的生活,不可再走不義之路。
3.教訓我們,當效法主謙卑服事人的精神,去服事人
「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,就穿上衣服,又坐下,對他們說,我向你們所作的,你們明白麼﹖你們稱呼我夫子,稱呼我主,你們說的不錯,我本來是。我是你們的主,你們的夫子,尚且洗你們的腳,你們也當彼此洗腳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2~14節)。
(1)主耶穌是門徒的老師、救主、主人,尚且作僕人打扮,以手巾束腰,端水為門徒洗腳,以謙卑的態度,用低姿勢來服事自己的學生,又是洗玷污的有臭味的腳ㄚ子,一切舉動皆表明耶穌謙卑服事人的精神。耶穌曾對門徒說:「你們中間誰願為大,就必作你們的用人;誰願為首,就必作你們的僕人;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並要捨命,作多人的贖價。」(馬太福音第廿章第26、27節)。
(2)洗腳禮要我們「學習謙卑服事人的精神和態度」。
4.教訓我們,當效法主的饒恕,真誠的饒恕人
「耶穌原知道要賣祂的是誰,所以說,你們不都是乾淨的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1節)。
(1)主原知道加略人猶大要出賣祂,卻仍為他洗腳,這顯明耶穌有偉大的慈愛和寬宏的愛心。(2)主為門徒洗腳後,並用自己所束的手巾擦乾。對猶大亦然。可見主饒恕猶大,是出自內心,乃由衷赦免他的罪過;用手巾擦乾,表明對猶大完全的饒恕。
(3)洗腳禮教訓我們,「要學習主完全的饒恕人」。故經云:「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在這一切之外,要存著愛心;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」(歌羅西書第三章第13節)。
三、洗腳禮的方法
1.對領受浸禮的信徒,聖職人員只要奉主耶穌的名,給予洗腳一次,使他與主有分--「洗腳禮」。
耶穌對門徒說: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,就是接待我;接待我,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20節)。所以施行「洗腳禮」者,務須已受洗歸主,且領受聖靈,為主所差派的人。每洗一位,都當念「奉主耶穌聖名為你洗腳」,乃代表主耶穌為人洗腳,俾受洗者與主有分。
2.你們也當「彼此洗腳」。
耶穌說:「我是你們的主,你們的夫子,尚且洗你們的腳,你們也當彼此洗腳。」(約翰福音第十三章第14節)。
(1)有洗腳風俗的地方,當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去行。
(2)沒有洗腳風俗的地方,當將洗腳的精神實踐於日常生活中。
(3)彼此饒恕之洗腳,必要時也可行之。